为加强学生公寓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党建组织体系、增强基层组织活力,推进党建工作进学生公寓,决定设立学生公寓党工委,现就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学生公寓党建工作要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与各二级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相配合;坚持与校风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公寓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营造“安全、整洁、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组织设置
1、学生公寓党工委是校党委在学生公寓的派出机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学生工作部的指导下,围绕校党委关于学生党建工作的部署和工作目标,统筹协调学生公寓党建工作。具体负责指导和协调学生公寓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主要承担着公寓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
2、学生公寓党工委成员,由学校党委任命。
3、建立楼栋党支部,楼栋党支部由楼栋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楼栋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学生党员较多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党小组。
4、楼栋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所住楼栋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党员老师担任,首次组建由校党委指派,条件成熟时由楼栋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工作要求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工委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讨、讨论、部署学生公寓党建工作。
2、严格党的组织生活,配合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分类管理、培养、教育、考察和民主评议工作。
3、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学生,关心爱护学生,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学生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及时研究解决学生反映的意见和建议。
4、紧密结合学生公寓工作特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党员服务岗”、“一个党员、一面旗帜”等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推进学生公寓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上新台阶。
5、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探索和实践适应学生公寓特点的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提高学生公寓党建工作水平。
四、与相关单位的关系
1、学生公寓党建工作是各二级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在学生公寓内的延伸,学生党员实行各二级学院基层党组织管理为主和学生公寓党工委管理为辅的培养、教育、管理模式。
2、党委工作部作为学校党建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将根据学生公寓党建实际情况,加强规划和指导,协调和整合全校学生党建工作资源,给予必要支持,积极探索学生公寓党建工作的新模式。
3、学生工作部作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主管部门,要把学生公寓党建工作纳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范围,加强统筹、部署、考核,发挥党组织在学生公寓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统领作用。
4、学生公寓党工委作为学生公寓党建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要主动了解各学院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情况,逐步建立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在公寓教育、管理、服务等方面的考评制度,并将考评结果通报各学院。
5、各二级学院党组织要增强学生公寓党建工作意识,把学生党建工作向公寓延伸,主动联系,加强沟通,定期把本学院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公寓党工委提出征询意见,并把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在公寓的表现作为本学院党组织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考察预备党员和考评党员的基本依据之一。
6、学校有关部门要着眼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高度,齐心协力做好学生公寓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