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6-15浏览次数:32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自去年6月以来,我校广大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群众及十周年校庆、迎评促建的进程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的内在动力,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纪念建党90周年和特区建设30周年之际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范围
(一)评选名额
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优秀共产党员1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7名。如达不到评选条件,名额可空缺。
学校党委根据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正式党员、党务工作者的数量、结构等情况,按照推荐名额不多于在职党员和学生党员中正式党员的10%的标准,拟定各单位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具体见附件1。
(二)评选范围
先进党组织的评选范围:我校所属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所有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各基层党支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学校党委各科室现职的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有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2.坚持科学发展,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党的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推进事业发展成效显著;
3.深入有效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全过程;
4.坚持“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等“五个好”标准,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作风正、形象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优秀共产党员
1.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党员意识强,坚持“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师生创造一流业绩;
3.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与群众关系好,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影响;
4.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的党龄。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模范执行党的决定;
2.热爱党务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为推进我校党建工作科学化做出贡献;
3.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党性观念强,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4.累计从事党务工作两年以上。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和推荐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是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推荐单位,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材料整理上报工作。各推荐单位按照推荐要求,组织所属党支部自下而上做好推荐工作。所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不能交叉。
推荐单位负责组织填写《中共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委员会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中共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委员会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中共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委员会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和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各一式两份报送校党政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至党政办专用邮箱(ny2000_dzb@yahoo.com.cn)。
(二)评选
5月21日前,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进行推荐、整理上报材料。
5月30日前,党政办对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党委,并于“七一”前夕在全校进行表彰和宣传(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四、工作要求
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以本次评选表彰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2010年党建工作经验,培树典型,创先争优,把评选表彰活动开展成为一次普遍的党内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我校党的建设工作。

附件1:厦门南洋职业学院2011年“七一”表彰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附件3:厦门南洋职业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附件4:厦门南洋职业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